北市警察局今年1至9月共計查緝954件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31件,主要因《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毒駕尿液毒品濃度值,俾憑作為移送依據。

交通部近期再度因應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上路,修正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4條,明確規範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之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規定。

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翻攝畫面
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新引進的快篩試劑為取締毒駕的新執法利器,能檢出常見7種毒品(大麻、依托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鴉片等),對於檢驗毒駕犯罪具有高效率與即時性等特點。

新引進的毒品快篩試劑。翻攝畫面
新引進的毒品快篩試劑。翻攝畫面

未來,當駕駛人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時,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對於拒測者,處以罰鍰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故無論拒測或檢驗陽性之疑似毒駕之駕駛人,均依法實施「人車分離」措施,以防範潛在危險。北市警將持續辦理宣導訓練,使員警熟悉新制執法流程。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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