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判10年!《衛報》揭獄中信:唯一擔心人們忘記香港|壹蘋新聞網

黃之鋒再判10年!《衛報》揭獄中信:唯一擔心人們忘記香港

原定明年1月出獄 如今再因國安案獲刑

綜合報導
【張雅婷/綜合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勾結外國勢力」罪,周四遭判刑10年,成為唯一兩度遭《香港國安法》起訴的民主派人士。他原定明年1月出獄,如今自由之日再度延後。英國《衛報》同時獨家披露他的獄中書信,呈現這名30歲前學生領袖如何透過閱讀、學法律與教英文度日,並努力維繫與外界的連結。
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2021年3月被拍到由懲教署人員押解至囚車。美聯社資料照
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2021年3月被拍到由懲教署人員押解至囚車。美聯社資料照

據《衛報》報導,黃之鋒今年9月認罪,被控與流亡海外的羅冠聰合作,呼籲外國對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措施。

高等法院法官譚耀豪判刑時,形容他的行為「性質嚴重」,指他在2020年《國安法》實施前赴美尋求外國干預,法律生效後仍轉發羅冠聰呼籲制裁的貼文,提供幕後支持、引起外國關注。

黃之鋒先前因參與民主派非官方初選,於2024年11月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4年8個月。這次10年刑期將與前案剩餘刑期同時執行,並非兩案刑期直接相加。

他出庭時身穿深藍色襯衫、戴著粗框眼鏡,向揮手的支持者點頭、鞠躬致意。法院外有數十人排隊旁聽,大批警力戒備,多國外交官也到場。

判決引發國際批評。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強烈譴責,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國際特赦組織批評,《國安法》已成為懲罰異議的工具。中國外交部則要求有關方面尊重中國主權與香港法治,停止干預司法案件。

2017年6月28日,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攀上金紫荊廣場上、北京於1997年贈送的巨型紫荊花雕塑後,遭警方拘捕。美聯社資料照
2017年6月28日,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攀上金紫荊廣場上、北京於1997年贈送的巨型紫荊花雕塑後,遭警方拘捕。美聯社資料照

用「普丁」解釋何謂極權

判刑之外,《衛報》取得黃之鋒今年8月至10月寫給友人的私人書信,揭露他的赤柱監獄生活。他請朋友截取社群帳號畫面,也託人代向AI聊天機器人提問,試圖跟上外界變化。

他還以幽默筆觸談起獄友:「裡面有些老派黑幫大佬也借過書給我……其中一個借了我馬里奧普佐的《教父》(笑)。」

黃之鋒在獄中運動、學吉他,也教其他囚犯英文。「我在教一個俄羅斯人英文。他問我『極權』是什麼意思,我就直接回答:『普丁。』(笑)」

他的書單包括俄羅斯反對派領袖納瓦尼回憶錄《愛國者》,以及賈伯斯、曼德拉與富蘭克林的傳記。他說,曼德拉啟發他研讀法律,目前已報讀大學學士程度的公司法課程。

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黃之鋒以少年抗爭者身分受到全球矚目,登上《時代》封面。如今,他已在獄中度過多個生日,仍在信中表達對香港的牽掛。

「我唯一擔心的是,人們會忘記香港;在大國競爭與角力之中,也會忘記不同地方那些因信念付出代價、無數平凡而無名的人。」

童年好友、流亡民主派人士許穎婷表示,當局在涉嫌行為發生近5年後、他即將出獄前再提起訴,「等到他重獲自由時,他肯定已不再是我們記憶中的那個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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