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引述法新社報導,面對詐騙集團猖獗與創新高的詐騙損失,新加坡當局大力打擊詐騙犯罪。內政部表示:「打擊詐騙是全國的首要任務」。
新加坡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11月在國會推動法案時指出,從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東南亞第2大經濟體新加坡因詐騙損失超過28億美元,並在此期間通報了約19萬件詐騙案件。
本次將鞭刑納入對詐騙犯刑罰範疇,是國會在11月修正通過刑法的一部分,將與監禁與罰款等其他刑罰併用。
內政部向法新社證實:「沒錯,修正條款從今天(2025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內政部在先前聲明中說,詐騙犯、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將被強制施以至少6下、最高24下鞭刑」。
協助詐騙犯的人,包括所謂的「錢騾」(money mules),也就是提供銀行帳戶或SIM卡者,則可被裁量處以最多12下鞭刑。
近年來,新加坡當局加強了全國防詐教育,包括設立全國防詐熱線。
去年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曾因網購的商品遲遲未到而遭詐騙,凸顯出詐騙問題已波及社會各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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