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佘智江在緬甸經營線上賭場,造成超過1.5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同時他也是KK園區的金主之一,因而遭北京當局通緝。2022年,他因國際通緝令和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在泰國曼谷落網,隔年泰國法院下令將他引渡至中國。

佘智江主張,他面臨的指控出自政治動機。因此向泰國法院提出上訴,並聲稱引渡法違憲;憲法法院也認為,雖然佘智江是外國人,但仍受憲法保障,在泰國境內擁有個人尊嚴、權利和自由,有權提起請願。

不過泰國憲法法院之後經過審議裁定,認為引渡法相關條款並不違憲,因此駁回佘智江的上訴案,允許將他引渡至中國。

作者簡介

李逸安

多年網路新聞工作經驗,手機不離身,對眾人議論之事,感到好奇;對不公不義之事,更是無法漠視。希望為讀者開拓更多不同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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