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成禁歌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維護國家安全的合法、必要措施」
【網路中心/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在5月8日頒布的裁決,禁止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以任何方式,包括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廣播、表演、印刷、展示或複製該歌曲,也不得改編版本。此歌曲也是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後,第一首遭列為禁歌的曲目。
港府指出,有關歌曲自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抗議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已觸犯中國《香港國安法》等法律所定義的煽動分裂國家、侮辱中國國歌意圖,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而有關歌曲也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並對中國和特別行政區造成嚴重損害。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法院的裁決是「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憲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另外,今年3月23日香港《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生效,其條文規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國安局也特別提醒台灣民眾,假如要入境香港,一定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留意風險,避免入境香港後無端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