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事發在2020年10月19日香港新界大圍一處大樓,案發時女童就讀國中一年級,患有自閉症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智商78,屬邊緣範圍。女童和男子正好住同一大樓不同樓層,兩人在案發前並不認識。

案發日當天下午2點多,女童放學正好和男子搭乘同一部電梯。就在女童離開電梯後,男子隨即抓住她,並問她「讀幾年級?」女童回答國中一年級後,男子就要求女童脫書包、口罩,並企圖強吻女童,但遭女童推開。

男子不死心,又自稱是科大二年級學生要做實驗,女童馬上拒絕。男子又命令女童脫褲,女童照男子要求,將校裙及內褲脫下。之後男子3度要求女童口交遭拒,最後男子將下體4度插入女童,性侵得逞。事後男子用衛生紙清理完後再遞給女童擦拭私密處,把衛生紙扔在樓梯間。

女童返家後將此事告知母親,父母隨即報警,男子於該月20日被捕。

警方在樓梯間採集到案發使用的衛生紙,再加上女童當天所穿衣服均有精液痕跡,警方研判很可能是男子所為。女童驗傷報告顯示,女童私密處有擦傷,疑為鈍力插入遭成,與最近發生的性行為極其吻合。

事後女童回憶說,當時按照男子的要求脫下內褲,男子就用手指插入。女童說當時怕遭性侵,就問男子是否在性侵她,男子辯稱「我沒用刀捅妳,怎算強姦。」

男子被控強姦罪以及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案件於今天於高等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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