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規定,若交易股權價值有50%以上來自境內房地,且股東直接或間接持股逾50%,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外,皆須視為房地交易課稅。然而,過去制度未區分股權或不動產取得時間,導致即使早年取得股權,仍一律適用新制課稅,較直接買賣不動產更為嚴格,形成制度落差。

此次修正最大重點,在於導入「二階段判斷」。首先,若股權於2021年6月30日後取得,全面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若為此前取得的舊股權,則可依標的公司持有不動產中,新舊制資產比例,計算應課稅範圍。換言之,若企業持有多數為2015年底前取得的不動產,相關股權交易有機會部分或全部排除課稅。

此外,過去在判斷股權價值中「房地占比是否過半」時,常出現分子採市價、分母卻以帳面淨值計算的落差,造成課稅基礎失真。本次修正允許在具備合理證明下,分母可改採資產時價總額,並明訂適用順序,包括稽徵機關查得資料、會計師查核簽證、最近一期財報淨值等,使計算基礎趨於一致,更貼近市場實況。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洪銘鴻指出,此次修正對納稅義務人屬利多,且適用於尚未核課或未確定案件,等同替過去因認定過嚴而受影響的交易提供解套空間。以併購案為例,過去買方即使著眼於營運價值,仍可能因不動產市價偏高而被課稅,影響交易意願;修正後,若能透過會計師簽證或鑑價報告證明交易價值並非以不動產為主,即有機會排除適用。

在家族企業股權傳承方面,早年取得的土地隨市價上漲,過去常導致股權移轉面臨高額稅負。新制上路後,若可證明股權及主要不動產均屬舊制時期取得,也有機會降低或免除房地合一稅,提升傳承彈性。

本次修正讓特定股權交易課稅回歸實質判斷,改善過往一刀切的問題。不過專家也提醒,涉及複雜股權架構或跨境交易,仍建議事前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向稽徵機關申請釋疑,以降低稅務不確定性。

作者簡介

呂承哲

壹蘋新聞網財經科技記者,專注半導體、AI與新能源產業,追蹤台積電、輝達及台廠電子供應鏈動態,並解析市場投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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