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修正「進口舊汽車核估作業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實施,這次修法重點為共有兩項,首先,擴大估價參考資料,納入J.D.POWER新車批發價格,適用從低核估規定,避免徵納雙方爭議;其次旅客攜回國外自用舊汽車,符合條件者,得適用簡化估價程序。 

基隆關說明,過往自北美進口舊汽車,若查無Kelly Blue Book(KBB)的新車批發價格Invoice,而無法適用以扣減折舊方式核估完稅價格,新制改採J.D. POWER相同型式年份的新車批發價格INVOICE 扣減折舊,與其平均Average Trade-in價格比較後,從低核估完稅價格,解決實務執行困難,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

基隆關表示,過往自北美進口舊汽車,若查無Kelly Blue Book(KBB)新車批發價格Invoice而無法適用以扣減折舊方式核估完稅價,新制改採J.D. POWER相同型式年份的新車批發價格INVOICE扣減折舊,從低核估完稅價。

另針對個人自用舊汽車,基隆關指出增訂旅客因留學、公務或工作旅居國外超過1年,可檢附原始新車購買契約或訂單、付款證明、在國外已領照1年以上的本人行車執照及旅居證明文件,海關得依據折舊表計算折舊率,並核定完稅價格。

基隆關提醒,旅客因留學、公務或工作而攜回自用舊汽車,務必保留購車時原始單據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利海關快速審核。若對新制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本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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