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今(3)日表示,本次援助方案秉持行政院指示,為減輕受災店家的重建負擔,只要營業場所位於宜蘭縣蘇澳鎮、羅東鎮、冬山鄉、五結鄉及花蓮縣萬榮鄉、鳳林鎮,且非歇業或解散狀態的店家,符合資格即可申請;本項援助也適用於地方政府列管之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說明,原核定之援助方案,因宜蘭縣政府函報災情未符「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之災區劃定基準,致宜蘭縣無法劃設災區,因此經濟部依據行政院指示,審酌受災店家實際情況,儘速完成計畫修正,函報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並請宜蘭縣政府協助辦理「先行受理」作業,以加速作業縮短行政時程。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補充,請受災店家填寫申請表、受災照片或證明文件,向宜蘭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地方政府受理造冊送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審核撥款。商業署也提醒商家別忘了附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等文件,俾利撥付補助款,如有援助規定或申請表填寫等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02-2343-3300分機7458陳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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