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召開「中華民國11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3次審定會議,規劃於115年度推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
經濟部說明,115年度審定會充分討論各類再生能源成本後,太陽光電考量近期法規強化,初步共識維持費率水準,獎勵措施部分,除延續114年度的獎勵機制外,規劃新增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改採高效產品,於相同空間下,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
經濟部補充說明,太陽光電模組隨技術發展,發電效率已明顯提升,以99年模組效率與現行技術相比,效率已提升50%以上,考量成本及發電量增加,經評估運轉10年以上案場較具有汰舊換新效益,目前規劃「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鼓勵全數汰舊換新採用高效率模組,可有效利用空間,擴增裝置容量。
經濟部表示具體鼓勵方式,包含效能提升後的新增容量適用新費率,原有容量仍以原契約費率,以及簡化申請程序兩大面向,將納入法規讓設置者依循提出申請。
經濟部說明,其餘躉購費率措施變動,其中為提升離島電力自主性能力,考量離島地理與氣候環境使再生能源設置條件相對嚴峻,將加成比例統一調整為15%;地熱能部分,除增訂次世代躉購費率分類外,因鑽井成本大幅下降及開發模式轉變,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
離岸風電部分,能源署表示已明確規範採競比費率作為躉購費率,因此115年度不須重複公告,至於浮動離岸風電,因國際成本資訊仍存在差異,將持續蒐集資訊,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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