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重罰!拒測首罰27萬再沒收車輛 重考駕照須上課戒癮|壹蘋新聞網

毒駕重罰!拒測首罰27萬再沒收車輛 重考駕照須上課戒癮

累犯罰鍰無上限 同車乘客也挨罰

記者 綜合報導
【王宇德/台北報導】毒駕頻傳,交通部預告修法,汽、機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首次即罰27萬元,10年內第2次提高至45萬元,第3次起每犯1次再加罰18萬元,且累加沒有上限,目標今年第4季上路。
拒絕毒品快篩首罰27萬,累犯提高至45萬,且累加沒有上限;騎車、開車毒駕罰12萬、罰15萬,累犯加罰9萬,罰鍰持續累加。警方臨檢示意圖
拒絕毒品快篩首罰27萬,累犯提高至45萬,且累加沒有上限;騎車、開車毒駕罰12萬、罰15萬,累犯加罰9萬,罰鍰持續累加。警方臨檢示意圖

毒駕初犯15萬 累犯加9萬

依修法規劃,毒駕首次遭查獲,機車駕駛人罰12萬元、汽車駕駛人15萬元;10年內再犯,分別提高至21萬元、24萬元,第3次起每犯1次再加罰9萬元,罰鍰持續累加。

拒測除高額罰鍰外,毒駕及拒測案件也可能吊銷駕照、吊扣車牌2年,車輛並可能遭沒入。慢車駕駛人拒測則提高至2萬4000元,並禁止繼續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還可能被移置保管。

重考駕照要上課戒癮

遭吊銷駕照的毒駕者,重新考照前1年內須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訓練;依法須接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者,也須完成相關處遇並提出證明。曾有吸食毒品紀錄者,即使考照合格,也須經1年觀察期,確認期間未再毒駕或施用毒品,才核發駕照。

草案另增訂同車乘客責任,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乘客,未盡勸阻義務,可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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