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依照憲法規定送出預算,也希望立法院能夠依照憲法規定在期限內完成,標準都在憲法要求之下。
卓榮泰指出,根據憲法37條,總統公布法律之後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我們不是總統制國家,所以總統沒有總統制國家的否決權,我們也不是內閣制國家,所以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也不需經過立法院同意」。
卓榮泰進一步說明,「我們是雙首長制,總統與行政院長同屬一個政黨,沒有互相制衡問題,反倒是立法院提出的違憲法案,若總統手上沒有任何否決權力時,這個國家很可能形成在野獨裁」。
卓榮泰表示,若有這樣的狀況出現,總統依法必需公布法律,但須經過行政院長副署,行政院長必須要有勇氣、責任、義務。「我不是做大法官,只是依照憲法解釋」。
卓榮泰強調,如果一個法律案破壞國家財政紀律,難道政府要束手無策嗎?如果一個法律案,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難道要把國門洞開嗎?如果一個法律案違反了憲法秩序,難道眼看破壞憲政體制嗎?如果一個法律案在立法院根本不經過民主程序討論、表決,那民主的意義何在?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長要有這個責任。只要大家願意在憲法體制下互相尊重,立法院就做好立法院工作,立法院不要來編列預算,也不要透過法律手段,把預算放在其中,若立法院制定了涵蓋預算的法律,再送回立法院審議,這審議哪有意義?立法院會刪除自己提出的預算嗎?天底下沒有這種憲政設計的,因此立法院只能審議預算,也不能透過法律要求編列、增加預算。
卓榮泰透露,預算送進立法院審議後,將與秘書長張惇涵擇期拜訪韓國瑜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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