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鎮壓制度化

國安官員表示,一部法律應建立在保障人民自由與基本權利的基礎上,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卻以維護「民族團結」為名,賦予中國政府對境外人士追究責任的法律依據,企圖將既有的跨境監控、制裁與打壓行為合法化。

官員指出,該法至少涉及違反12項中國已批准或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人權公約及規範。早在草案公布時,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即批評,中國企圖藉此全面強化意識形態控制,要求民眾政治忠誠與中共綁定,嚴重侵害基本人權。

此外,聯合國多位特別報告員及歐洲議會也曾公開表達疑慮,認為相關條文涉及域外管轄、人權保障及言論自由等問題。

8類高風險對象

國安官員分析,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主要鎖定以下8類人士:

1. 海外少數民族:包括維吾爾族、藏族、蒙古族等,被認定涉及民族分裂者,可能面臨紅色通緝、第三國遣返及家屬連坐。

2. 海外華人及民運人士:批評中國政治、人權或民主制度者,可能遭海外監控、勸返及家屬施壓。

3. 外國議員及政治人物:支持台灣、香港或關注中國人權議題者,可能遭拒發簽證、制裁或網路抹黑。

4. 記者、學者與智庫研究員:研究中國威權、人權、軍事或兩岸議題者,可能面臨拒簽、入境盤查及施壓。

5. 台灣官員及民眾:依境外咎責條款,未來入境或過境中國時,可能遭指控涉及「分裂國家」等罪名。

6. 跨國企業及供應鏈廠商:推動「非紅供應鏈」、配合對中出口管制或參與強迫勞動調查的企業,可能遭經濟制裁或施壓。

7. 網路平台及內容創作者:若發布被認定違反中國國家利益或民族團結的內容,可能被要求下架、封鎖帳號或遭網軍攻擊。

8. 宗教團體及海外信眾:包括中國長期打壓的宗教組織及其海外幹部、信眾,也可能成為跨境監控對象。

手機、社群也可能遭查

國安官員提醒,中國近年已授權國安機關查驗入境人士的手機、電腦及社群帳號。若曾轉發、按讚或支持中國認定違法的內容,甚至曾與異議人士聯繫,都可能成為調查依據,嚴重者恐遭留置、限制出境。

官員表示,新法適用範圍不限於中國境內,也不限中國公民,包含港澳居民、台灣民眾、海外華人及外國人士,都可能受到影響。未來前往中國或與中國往來密切的非民主國家時,相關高風險族群都應提高警覺,審慎評估自身旅行及商務活動風險。

作者簡介

王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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