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6月發表的新書《向光前行》中,描繪當年時代力量5席立委在《勞基法》修法時期,上凱道抗議蔡英文總統的事件,書中寫道:「大約凌晨四點左右,我也許是累了,閉目養神一會兒。當我再張開眼睛時,發現身邊空了。Freddy不見了,洪慈庸不見了,高潞也不見了。」對此,時代力量今發聲稱其記述與事實明顯不符,必須嚴正澄清。
時代力量指出,依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107年度偵字第5663號)所載,警方最後一次舉牌後清場的時間為1月8日凌晨4時18分,被列為帶頭者的是黃國昌、洪慈庸、林昶佐、徐永明四人,其後警方以大型巴士將現場群眾載離,檢方的白紙黑字,完全否定了黃國昌「凌晨四點消失、只剩我與徐永明」的說法。
另外,時代力量當時發布的新聞稿,「在場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黃國昌、洪慈庸與林昶佐多次僵持,由團團警力包圍。徐永明委員遭警方強制驅離送上救護車;被女警包圍住的洪慈庸委員,堅持不上救護車,經溝通由林昶佐委員陪同一起到台大醫院急診室掛號,經檢查後已離開」,亦可證實黃國昌所述並非事實。
時代力量表示,黃國昌在書中評論的,是時代力量過去在《勞基法》修法抗爭做出的奮鬥與努力,當天在現場,不論是立委、黨工、支持者,都是曾與本黨並肩作戰的夥伴,黃國昌對當年同志做出不實陳述,不僅是自毀人格,更嚴重損及時代力量聲譽。
最後,時代力量強調,任何人都可以評論過去,但不能竄改歷史,因此時代力量嚴正要求黃國昌公開道歉、更正內容、下架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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