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若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處分,即構成刑法上的背信或公益侵占嫌疑。在本案目前的調查過程中,確實已發現有馬英九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沒有任何入帳紀錄。
律師黃帝穎分析,蕭旭岑面臨的二大罪名,手法皆與柯文哲相同。第一是「刑法公益侵占罪」,基金會屬於公益財團法人,款項均為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將他人捐贈的款項私吞入帳,均涉犯此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犯行與柯文哲當年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200萬元的罪名完全相同。
黃帝穎指出,第二則是「刑法背信罪」。蕭旭岑在擔任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而違背職務,即涉犯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先前柯文哲同樣因犯下背信罪,一審遭判刑2年6月。
大選新聞看《壹蘋》https://election2026.nextapple.com/
火線話題 | 馬英九基金會內鬥檯面化
這篇報導屬於「 馬英九基金會內鬥檯面化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薔蜜」颱風可能生成 專家曝大轉彎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