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日前公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第4項、第5項。公告事項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第11屆立法委員遞補當選人名單為台灣民眾黨許忠信。遞補當選之立法委員,其任期至第11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許忠信22日則由立法院長韓國瑜陪同,在大法官尤伯祥監誓下宣誓就職。不過李貞秀在上午9時許現身立法院,表示要將「行政訴訟起訴狀」交給韓國瑜,並說「看能不能來得及阻止宣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21日收到李貞秀訴狀,已分案為115訴字510號,案由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原告李貞秀,被告中央選委會、立法院,先位聲明是確認公告無效,備位聲明則是撤銷公告。因李貞秀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法院另有拆分出一件停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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