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3月13日進行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國民黨推薦的委員被提名人李禮仲與蘇嘉宏,以及台灣民眾黨推薦的蘇子喬等4人獲同意為中選會委員。但在立法院將同意通過公文送交行政院,行政院卻遲遲不願發布人令,引發譁然。

對此,許宇甄進一步指出,依憲政慣例與法治國原則,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一旦程序完備,行政機關即負有形式發布的義務,並無任意延宕或扣押的裁量空間。中選會人事案通過已逾兩週,行政院仍遲未發布人事令,明顯逾越合理行政作業期間,這不是行政怠惰,而是對立法權的實質否決與抗衡。

許宇甄質疑,年底就要舉行九合一大選,行政院刻意不發佈中選會人事令,是想要繼續操弄選舉?還是想沒收選舉?

許宇甄嚴正批評,當行政院可以對法律選擇性執行、對預算選擇性編列、對人事任命選擇性發布,「依法行政」便淪為空洞口號。這種以「不作為」包裝的權力行使,既迴避政治責任,也規避制度監督,其實質效果與積極濫權無異,甚至更難被即時制衡,已構成一種隱蔽而持續的權力擴張,根本是在為行政獨裁鋪路!對台灣民主構成嚴重威脅!

許宇甄強調,法治國的核心不在權力的強大,而在權力的限制;當行政院習慣以消極不作為對抗立法權,將憲政義務轉化為政治鬥爭選項,權力分立便不再是制度保障,而會淪為裝飾品。若此惡風不止,侵蝕的不僅是個別法案或人事案的正當性,而是整體憲政秩序的根基。

 

作者簡介

李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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