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昨針對李貞秀立委資格召開朝野協商,由於最終沒有共識,韓國瑜宣告,仍有事實跟法律有待釐清之處,在相關事實查明,以及司法最終判決之前,有鑑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應該予以尊重。
行政院今舉行院會後記者會,媒體問及行政院是否仍不提供李貞秀索資?李慧芝回應,李女士的資格狀況不明,但是拿到國家機密的立法委員資格不能不明,行政機關一切都是依法行政、依法辦理,陸委會與內政部也多次對外說明,針對目前的制度會進行檢討,最期望的是立法院能夠盡速行使中選會的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能夠正常運作,早日釐清爭議。
內政部戶政司長陳永智表示,因為李女士迄今還是沒有依照《國籍法》第20條提出已經辦理喪失國籍的證明文件,所以依照該條規定,立法委員是由立法院來解職,還是需要立法院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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