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在去年1月底酒後騎乘機車上路,不僅與民眾發生擦撞傷人,酒測值更達0.33毫克,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判處她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5000元,且未給予緩刑。
陳其邁市長今日受訪時表示,「酒駕零容忍,這是社會普遍的共識。我相信黨中央跟市黨部都會妥善來處理。」
媒體追問「會覺得要退選嗎?」陳其邁再說重話「我個人對酒駕行為沒有辦法接受。我也相信黨中央跟市黨部也會依據在過去整體的、社會普遍的大家共同的期待,因為社會沒有辦法接受這種酒駕的行為。」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23日則聲明:有關民進黨左楠區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因酒駕遭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民進黨高雄市黨部重申,對於酒駕一向秉持零容忍立場,此一原則亦與社會普遍價值一致。至於參選人資格,將由民進黨中央黨部中執會於25日進行資格審查,相關結果將以中執會審查決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