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
美方於去年4月公布對等關稅政策後,我方啟動兩階段談判,去年4月至7月底,我方談判團隊密集和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商務部就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供應鏈合作等議題進行多輪談判。去年8月至今年1月,我方以「臺灣模式」與美國商務部洽談供應鏈合作,並持續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就「對等貿易協定」相關條文進行法律檢視。
繼臺美雙方於1月15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MOU後,本日我方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商業機會」等章節。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民進黨指出,這項協定有幾個重點:一是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享有232關稅最優惠待遇,還爭取到我國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
二確保糧食安全:27項台灣有生產的主要農產品(如稻米、雞肉、牡蠣、蛤、大蒜),美國進口不降稅。仰賴進口的農產品(如小麥、蘋果、櫻桃、龍蝦),美國進口降稅後,將降低成本,讓消費者有多元的選擇。
三為守護國人健康:在以科學證據、國際標準為基礎下,開放美國牛肉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但沒開放脊髓等部位,牛肉、豬肉的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午餐優先採購國產肉不變,食安管理機制也不變。
四是提高台美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全面履行國際智財權公約並加強執法,保護台灣發明人及創作者的權益。接軌國際勞動規範、環保標準,也會便利貨物快速通關,降低業者通關成本。
五為台美合作守護經濟安全:將共同建立可信賴、具韌性的供應鏈,保護關鍵技術不外流到有疑慮的國家,並加強打擊違規轉運洗產地,擦亮MIT招牌。
六是確立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根據「台灣模式」,將結合台灣的製造能力優勢,與美國的創新研發、人才、市場等優勢,鼓勵雙向投資、採購,一起鞏固台美雙方在全球高科技的領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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