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表示,本人基於尊重黨中央,於第一時間收到中央提名協調小組台中市市長候選人提名協議事項,即行簽署同意並回傳黨中央,然今(2/6)日黨中央發布媒體訊息之文字「擬於3月底前的最後一週(3/25至3/31)完成民意調查作業。」,已明顯違背雙方簽署之協議事項第2項第2款「同意不對外公布執行民意調查時間、機構等相關事項」。

聲明指出,另楊瓊瓔委員所發布之新聞稿提到,「….經協調確認,將由黨中央辦理內參全民調決定提名人選,民調擬將於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間進行…」,首先澄清本人除於1月16日雙方及黨中央出席協調外,之後從未參與任何協調會議,黨中央亦未向本人確認,當然無所謂「同意民調擬將於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間進行」,更無所謂共識,否則即與協議有違,不容混淆,故特此澄清,並請黨中央對外公開說明。

江啟臣認為,此無疑為對外公開民調時間,讓民意調查受到外力介入,致民調結果失真。黨中央發布之訊息竟與協議事項有違,請黨中央立即對外說明並澄清,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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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長姊弟之爭僵局有解?國民黨:擬3月底前完成民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