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捲入罷免「雙吳」幽靈連署案,自去年4月間遭搜索、約談後,遭北檢2度聲押禁見獲准,並一路羈押至同年8月,才獲北院裁准以1000萬元交保,且施以手機及電子腳鐶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審理期間,黃呂錦茹一度否認犯行,直至大罷免結束後才改口認罪。如今,黃呂強調她因年事已高、肌力較弱,配戴科控設備會導致大腿兩側和脊椎疼痛,且無法進行精密療程,因而請求法院以個案手機取代科技監控,或將設備配戴位置變更至手部。

黃呂錦茹的委任律師表示,由於黃呂目前已認罪並求輕量刑,自然會配合審判程序進行,且1000萬元保金及限境等強制處分,已可確保被告案時到庭,無配戴科控設備的必要。

對此,檢察官則認為仍有適當配戴科控設備的必要。檢方指出,黃呂錦茹雖有繳納「高額」保金,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是高額,但對被告來說不是,因為黃呂本人資力雄厚,她過去擔任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也是一貫地出錢出力,更是黨部重要的糧草來源,這1000萬元並不足以打消她離境原因。

此外,檢方表示,黃呂錦茹先前曾呈報數次遠途外出的行蹤報告,也有去南部辦理自己的私事,加上科控設備重量也不重,顯見並無黃呂所謂「難以負荷」的情況,況且,是否排處電子監控設備就能除去痛症也存有疑慮。

檢方直言,個案手機只是每天定時拍照,若真的要逃「很快就可以跑掉」,且黃呂年長,如果被判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很有可能因不願入監而棄保潛逃。另一方面,本案目前也只進行到準備程序,尚不適宜對被告排除電子監控設備。

黃呂錦茹強調,目前她已請辭黨部主委職位,也無實質影響力,並對本案表達誠摯悔意,未來也會按照法院要求到庭。她解釋,檢方所說的兩次遠途行程都是半天往返,一次是到南部參加公益活動,一次則是回娘家修理因颱風毀損的房子,身體在過程中都是非常疼痛的。

黃呂錦茹嘆道,去年8月間曾到醫院做體檢,當時就發現身體狀況不太好,但因腳上裝有電子腳鐶,無法做全身核磁共振,期間她也曾去精神科就診,或針對骨骼、肌肉進行治療,近日包括心臟、肺部也都有問題,就連卵巢也長出囊腫,「身體狀況很不好」。

黃呂錦茹直言,身體有無其他地方出問題,都待核磁共振檢查進一步釐清;而對於檢方指控恐有逃亡意圖,她也嚴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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