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彈劾案時程表:

一、115年1月14日(星期三)、15日(星期四)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公聽會2場,各分別由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名單請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115年1月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二日合併為一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列席進行第一次說明。彈劾案先由領銜提案人二人代表說明彈劾意旨,時間各10分鐘,再由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說明,時間15分鐘,並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5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5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代表,每人15分鐘進行詢問,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若被彈劾人未列席,則由各黨團推派之委員進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三、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章之一相關規定舉行聽證會,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所涉事項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分別由國民黨黨團邀請5人、民進黨黨團邀請4人、台灣民眾黨黨團邀請1人,另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詢問。各黨團邀請人員與推派委員之名單,請於4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聽證會依序先由受邀請人員表達書面意見(證言),每人10分鐘,再由各黨團推派委員進行詢問,每位委員詢問時間10分鐘。詢問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5人。受邀請人員表達書面意見(證言)順序、黨團推派委員詢問順序,均授權議事處辦理。

四、115年5月13日(星期三)、14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二日合併為一次會,繼續審查彈劾案,邀請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列席進行第二次說明。彈劾案先由領銜提案人代表二人說明彈劾意旨,時間各10分鐘,再由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說明,時間15分鐘,並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5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5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代表,每人15分鐘進行詢問,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若被彈劾人未列席,則由各黨團推派之委員進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5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五、審查完畢後,於115年5月19日(星期二)院會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

火線話題 | 藍白彈劾總統、行政院長

這篇報導屬於「 藍白彈劾總統、行政院長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1. 彈劾案擬「這天」投票 國民黨:中華民國不是賴清德的帝制王國
  2. 彈劾總統提案通過 徐巧芯:對賴清德不尊重憲法最沉重的警告
  3. 批賴清德自創「賴氏憲法」 葛如鈞:總統你還好嗎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彈劾案擬「這天」投票 國民黨:中華民國不是賴清德的帝制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