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小英男孩」稱號的鄭亦麟被控於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嫌收受東煒建設業者賄賂198萬元,協助關說台電提供更多用電量。包括鄭男及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兒子陳冠滔等3人,均自今年8月27日羈押禁見,期間歷經一次延長羈押獲准,此次押期至今日屆滿。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檢方另查出鄭亦麟名下帳戶出現逾601萬元不明財產,今日依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3罪嫌起訴鄭男,並將全案移審至台北地院。稍早,北院召開接押庭,就是否續行羈押一事訊問鄭男。
針對收賄、洗錢部分,鄭亦麟今出庭證實曾向台電關說,請求協助東煒建設通過申請用電案,並在事後收受東煒建設198萬元款項。不過,就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鄭男表示,由於目前手邊沒有資料可供確認,在他印象中來源可能包括朋友還款、家人給予資金、租金、講課收入等,待未來進一步確定後,將如實與法官報告。
庭末,法官諭令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分別以3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
鄭亦麟(綽號「Luke」)自2022年起至2024年8月19日間,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下稱綠推中心)副執行長,同時兼任經濟部政策評估整合辦公室屬員,另支援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然而,檢方調查,鄭男涉嫌利用其職務優勢,任內兩度協助東煒建設向台電關說申請用電。
起訴指出,東煒建設曾向台電「潭美 C/S新設用電案」申請用電,鄭男則向台電謊稱該申請案為「國家重大政策」,以此方式兩度讓東煒建設順利通過審核、增加可用電量。2022年7月間,鄭男多次與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及其兒子陳冠滔見面,雙方並達成以支付「顧問費」方式交付賄賂。
檢方追出,鄭亦麟試圖掩藏198萬元賄款,涉用胞弟鄭兆麟帳戶收受款項。同年10月19日,東煒建設開出顧問費220萬元請款單,並在扣繳22萬元所得稅後,將共計198萬元賄款匯入鄭弟戶頭;事後,鄭男雙親獻策,由鄭母將198萬元分23筆提領,鄭弟則於報稅時將198萬元申報為收入,以此方式掩飾不法所得。
另外,檢方也發現,鄭亦麟名下的3個帳戶中,曾在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透過某人力資源顧問公司收取薪資共553萬餘元,並分別存入559萬、133萬餘元現金,總收入合計達1281萬餘元。然而,鄭男各年度卻僅分別申報年度所得為115萬元、160萬元、185萬元、218萬元,合計679萬餘元,不明財產相當逾6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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