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憲法法庭19日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都牴觸憲法,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國民黨團指出,大法官不是司法土皇帝,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沒有「司法刑事豁免權」。今天的提告就是檢驗台灣司法獨立的歷史關鍵時刻,考驗著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是站在獨裁者的一邊?還是站在人民的一邊?台灣司法的獨立性,到底是已開發國家水準,還是獨裁者操弄的人型木偶,全民都在看,世界都在看。韓國行!台灣一定也行!
國民黨團認為,依據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所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完全符合《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的「枉法裁判罪」構成要件,黨團呼籲,只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北地院法官不畏獨裁者賴清德、獨裁打手卓榮泰的不當干預,必可為挽救台灣司法,找回最後一絲司法的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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