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案今下午3時宣判 部分條文恐被宣告違憲|壹蘋新聞網

國會改革釋憲案今下午3時宣判 部分條文恐被宣告違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國會改革法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後,將在今天(25日)下午3點宣判。遭「暫時處分」的相關條文包括「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藐視國會罪」目前停止適用。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釋憲案宣判後,暫時停止適用的國會改革法案中13條法律的暫時處分裁定就失效。
圖為憲法法庭昨天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翻攝自司法院YouTube
圖為憲法法庭昨天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翻攝自司法院YouTube

本件聲請釋憲條文包括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而聲請釋憲的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先前提暫時處分聲請,7月19日獲裁准「凍結」法條。

暫時處分出爐後,憲法法庭又於8月初開庭審理本案的言詞辯論程序。言詞辯論當天針對「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行使」、「聽證權」等部分,由雙方進行論告。

據了解,可以預期判決結果,可能出現大部分的條文因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違反責任政治,所以均判決違憲,並應於宣判日起失效;抑或是要求立法院重新修法,給予2年內失效的落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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