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關注京華城案的沈政男,昨(17)日發文表示,京華城案檢察官辯論說詞已講完,透過柯文哲臉書紀錄可窺知概況。如果這兩天有法庭直播,大眾就可百分百知道檢察官講什麼?為什麼不直播?直播用意在於,以圖利罪來說,法條是這樣: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沈政男指出,就京華城案來說,兩個層次:有沒有違法?有沒有明知?以有沒有違法來說,司法進行一年多,客觀的結論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法官被柯文哲說服了,認為沒有違法,那麼圖利罪這一條就會判無罪。但如果被檢察官說服,就會進到明知這一部分。這其實是心理學了,應該找心理學與腦科學專家來諮詢,但實際上沒有,法院就是依據司法人員常識來判斷。
「如果找我,我會說,用紙筆測驗可以協助判斷!」沈政男進一步解釋,比如把都市計畫法相關專業知識與法條,設計成題目,讓林欽榮這類認為違法的人答題,而如果答不完全,顯然就連他們也不知道哪裡違法,柯文哲更不能知道。
他認為,其實直播的功能之一,就是幫忙法官判斷,柯文哲是不是能夠明知京華城案違法?如果直播以後,大眾根本都聽不懂,那麼柯文哲如何明知違法?不是知道違法,而是明知,注意這個明字。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台中市有好多警察最近把罰單從九百元減到六百元。顯然,京華城案,就不是開罰單那麼單純的事情,柯文哲如何明知違法?結果司法院用行政命令把直播的選項直接封鎖掉了。如果法官沒辦法在明知這部分說服自己,那麼圖利罪也不會成立,或者如果成立,也可能輕判。
沈政男提出一個沒人講過的說法:如果柯文哲明知違法而為之,為什麼監察院沒有彈劾他?監察院有糾正台北市政府,為什麼沒有彈劾台北市長?檢察官口口聲聲說監察院也認為台北市政府通過京華城案違法,這麼說來,監察院沒有彈劾柯文哲市長,也是認為他沒有明知而違法,是不是?他嘲諷「去年不是有一個面秋看起來很X的綠營議員,去監察員要求彈劾柯文哲?結果呢?」
至於收賄罪,沈政男表示,查了一年多,還是沒有查到賄款來龍去脈,就不用多提了,只能判無罪。其他還有侵占公益罪與背信罪,跟京華城案無關,接下來也會辯論,而如果圖利罪與收賄罪都判無罪或者輕判,那麼侵占公益罪與背信罪就可能多少判一些,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這麼一來總刑度就不會超過10年。當然侵占公益罪與背信罪也有判無罪空間,但要看法官的膽識了。從他們不敢讓辯論庭直播來看,顯然屬於明哲保身類型。
沈政男提到,從一開始法官就願意讓柯文哲交保,但高院一嗆聲後就縮回去來看,判10年以下總刑度的可能性最大。大家預期農曆年前後會一審宣判,其實法官老早就已形成心證,因為一年來根本沒有產生新的事證,都是冷飯熱炒。你看綠營名嘴也開始說可能判10年左右。如果直播,認為應判無罪的人就會更多了。
沈政男嚴詞批評,不管怎麼判,司法院犯下的阻擋直播的這一個嚴重錯誤,除非柯文哲判無罪,否則將一直被提起與批判,直到2028。沒判10年以上,柯文哲就可選總統,在賴清德走向民主獨裁的路上,最能阻擋他的就是柯文哲!可見農曆年前後這一判,關係台灣歷史發展多麼巨大?但台灣的法政體系就是交給地方法院的法官來幫大家決定百年禍福。他這一點來研判,法官要判10年以上,除非願意承擔歷史罵名!然後判無罪,也會有另一種罵名。總歸一句話,判10年以下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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