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民政處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停止職務之人員,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民政處指出,市府已依照相關規定,於16日宣判後第一時間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
邱臣遠稍早受訪回應,「首先,恭喜高虹安市長,終於司法還她清白、公平,期待能盡快復職,回到市府團隊,跟大家一起繼續打拚,帶領市政穩定前行,希望內政部盡快通過復職申請程序。」
邱臣遠表示,在得知二審結果後,第一時間責成市府相關局處,做好交接工作,非常期待高市長回歸,回應市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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