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今上午於立院回應,現行《國籍法》規定,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並沒有切結、具結的辦法。按照《國籍法》第20條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如果要擔任公職者,必須在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據行政院2023年的函示給各部會,所謂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若在野黨主張修法、且僅針對中國籍配偶或中配另設特別條款,形同特權立法,完全不符平等原則。

未具雙重國籍具結書。翻攝自司法院官網
未具雙重國籍具結書。翻攝自司法院官網

李貞秀:中配除籍從無先例 民進黨政治操作

針對劉世芳稱「切結書不具效力」,李貞秀稍早接受《壹蘋》電訪表示,《國籍法》就是針對外國人,民眾黨認為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目前照《憲法》,只能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民眾黨不會被賴政府違法的方向牽著跑,不用理他們,民進黨本來就是政治操作,他們從頭到尾都知道,不用隨著他們起舞。

李貞秀坦言,她今年回去中國申請除籍時,遭地方辦事人員拒絕,因為中配來到台灣後要除籍,從來沒有這個先例,「很多青鳥不知道在那邊說,別人都辦得到、你辦不到?但就沒有人辦過嘛!因為中國跟台灣一樣,互不承認主權,所以真的沒辦法放棄國籍。

此外,李貞秀也透露,未來若順利就職,按照目前規劃,將進到司法法制委員會

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邱筠媜攝
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邱筠媜攝

黃國昌嗆劉世芳「失職」:連法律都搞不清楚

有關劉世芳說「雙重國籍、放棄外國籍」切結書不具效力,黃國昌上午於記者會中表示,中配相關規定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法》處理,應該要怎麼樣正確的解釋適用,現在各方討論都非常多,只是會讓大家比較困惑的事情是,目前民進黨的各部會,他們彼此之間的看法也不同。

黃國昌嗆聲,內政部長劉世芳要先搞清楚,目前的《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各種相關法令彼此之間的關係,如果內政部長相關的法律都搞不清楚,恣意解釋、適用法律,「這樣的內政部長,我只能夠說失職。現在的法治社會中,恐怕相關的態度跟發言也有重新斟酌的必要。」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民眾黨提供

李貞秀駁國籍爭議:從未持中國護照

李貞秀先前接受《壹蘋》專訪直言,她已放棄中國戶籍,在台灣設籍超過30年,且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完全合法合憲。「我唯一有過的一本護照就是中華民國護照,我現在出去全世界各地,一定也是拿中華民國護照,到大陸也是跟所有台灣人一樣,拿的是大陸核發的台胞證。」

專訪|民眾黨李貞秀將成首位「陸配」立委!駁國籍爭議「從未持中國護照」

李貞秀解釋,她20歲就來臺灣了,她們鄉下長大的,那時候大陸也還沒像現在這樣可以到處出國,來到台灣前她沒有離開大陸過,所以她也沒有申請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也就是戶籍,且大陸戶籍已於3月繳交除籍文件給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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