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已5個月!銓敘部:可延長至1年|壹蘋新聞網

陳菊請假已5個月!銓敘部:可延長至1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5日)於質詢時表示,監察院長陳菊已請病假5月,詢問公務員請假相關規定,院長可以請多久病假。對此,銓敘部政次懷敘說,公務員病假有28天,若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監察院長陳菊。翻攝自陳菊粉專
監察院長陳菊。翻攝自陳菊粉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併案審查考試院及朝野立委所提「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銓敘部政次懷敘等人列席,並備質詢。

吳宗憲質詢表示,他希望陳菊早日康復,但陳菊請病假5個月,過往有無主官因病請假5個月。劉建忻回應,沒有這個印象。

吳宗憲再問,有無規定擔任主官、院長級的請假時間可以多長。懷敘表示,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病假有28天,如果請滿病假還無法恢復上班的話,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以請1年的時間」,這套制度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銓敘部政次懷敘。翻攝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銓敘部政次懷敘。翻攝自國會頻道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28日。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的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的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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