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具科技背景 海選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李貞秀出生於中國湖南省,1993年,因婚姻來到台灣,來台至今超過30年,李貞秀原先是全職媽媽,照顧5個孩子,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後,她進入科技產業工作,曾在訊碟與鴻海等科技公司擔任採購、秘書與外包主管。

李貞秀擁有亞東技術學院電機工程系副學士學位,目前在東海大學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就學中。

2020年,李貞秀因為欣賞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理念於加入民眾黨;2023年,民眾黨啟動不分區立委海選,李貞秀報名參加;2024年底,民眾黨公布不分區立委名單,李貞秀排入不分區立委第15名。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首度站上立法院發言台。資料照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首度站上立法院發言台。資料照

李貞秀國籍爭議

內政部日前表示,原中國大陸人民身分轉換後,如欲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在臺設籍滿10年規定,當選後就職前,須符合《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資格規定,兼具我國以外國籍者擬任立法委員時,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內政部指出,倘立法委員未及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即不符《國籍法》第20條之意旨。立法院就立法委員有無《國籍法》第20條情形,自應依職權進行調查,如經查明立法委員不符《國籍法》第20條規定,立法院即應予以解職。

李貞秀日前接受《壹蘋》專訪澄清,她父親1949年前出生,依法即為中華民國國民,她自然也是中華民國國民,而且《中華民國憲法》仍視大陸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因此她屬中華民國國籍並無疑義。李貞秀於來台6年後(1999年)取得中華國護照、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往來兩岸唯一的證件也是跟所有台灣人一樣使用「台胞證」。

李貞秀坦言,2025年曾回中國大陸辦理放棄國籍事宜,被承辦單位以「從來沒有先例」拒絕受理。李說,現在大陸跟中華民國政府的想法是一樣的,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中國根本不敢承認她是外國人,所以不會讓她放棄國籍。《國籍法》就是針對外國人,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目前照《憲法》只能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也坦言,在台中配想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目前無人達成。

2月3日,李貞秀在大法官見證下宣誓完成就職中華民國立法委員,且獲得中選會頒發立委當選證書,是合法合憲的立法委員。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受領中選會頒發立委當選證書。台灣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受領中選會頒發立委當選證書。台灣民眾黨提供

李貞秀戶籍爭議

李貞秀1993年赴臺,當時中國大陸戶籍制度是「出國人員不論長期或臨時,均需注銷戶口」。她1999年獲准在臺定居入籍,當時《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所規定的定居流程,並無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制度,直至2004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實施單一戶籍制,陳水扁政府亦未要求此前已入籍的中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

2025年內政部突然發函,要求早期來臺的陸配補繳放棄原戶籍證明,李貞秀第一時間委託她的父親,在湖南辦理好補充放棄戶籍證明,證明文件清楚顯示,李貞秀已完成戶籍註銷,這份證明也經由海基會完成認證繳交移民署。

此外,李貞秀日前表示,中配僅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通婚以來都是單一戶籍制,也就是取得任何一方的戶籍,另一方的戶籍就會自動消失。

不過,陸委會認為,依法中國大陸人士必須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且將相關註銷證明繳回移民署,才完成法令規定的身分轉換程序。依目前李貞秀向主管機關提出的所有文件,只能證明李女士於2025年3月才將相關證明文件繳回。因此,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李貞秀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左)。邱筠媜攝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左)。邱筠媜攝

離婚不算中配?關鍵在是否完成「設籍」

日前媒體報導,李貞秀因私人因素,已跟丈夫離婚,引來網友質疑「離婚就不是中配」,不過,此說法完全被法律打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須經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等階段,最終完成戶籍登記後,才正式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一旦完成設籍並領取身分證,其身分即依法確立,不再依附婚姻關係存在。

換言之,若當事人在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離婚,原則上不影響其既有的國民身分。婚姻關係僅在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階段具有身分依附性,若於該階段離婚,可能影響居留資格;但完成定居設籍後,身分已轉為台灣地區人民,不會僅因離婚而撤銷身分。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邱筠媜攝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邱筠媜攝

韓國瑜:司法判決前「應尊重李貞秀立委身分職權」

針對李貞秀立委資格疑慮,行政院長卓榮泰2月26日下令各部會「不予提供任何資料」,更拒絕接受李貞秀質詢。

立法院長韓國瑜3月11日召開黨團協商,最終協商無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告「因本案在事實及法律有待釐清,在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前,李貞秀立委既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委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

李貞秀3月16日首度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民進黨召委李柏毅裁示,基於立法院長韓國瑜上週法律協商結論,委員會尊重李貞秀上台發言,但行政院立場也表明地非常清楚,也尊重行政院不必回應會議。

李貞秀上台後,多次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上台答詢,但劉世芳未起身,從頭到尾一言不發坐在台下。

會議後,李貞秀受訪表示,立法院是國會民意的最高殿堂,所有行政官員依照憲法本來就應該有接受質詢的責任跟義務,而不是由行政部門片面認定,未依據法律文件或法律判決、個人意識形態的認定,就直接拿掉立法委員的問政權力,這是一種很傲慢的態度。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首次質詢。邱筠媜攝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首次質詢。邱筠媜攝
作者簡介

邱筠媜

《壹蘋》政治組記者,臺師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議員助理、政黨小編。 「真理是新聞的最高價值,追求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使命。」致力於將嚴肅政治議題轉化為清晰易懂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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