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依法還能再任公務機要 銓敘部擬提修正案懲戒|壹蘋新聞網

謝宜容依法還能再任公務機要 銓敘部擬提修正案懲戒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因涉及霸凌案被記兩大過免職,不過根據現行法規,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不服,可以在30天內提起覆審;即便被免職,謝宜容仍然有公務員身分,未來也可以再任。而銓敘部現已提出《考績法》修正草案,將比照懲戒撤職,停止任用1至5年。
謝宜容涉及勞動部霸凌案被免職。翻攝自eiuwfh YouTube
謝宜容涉及勞動部霸凌案被免職。翻攝自eiuwfh YouTube

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3日在立法院被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問到,現遭免職的謝宜容,是否能透過救濟制度翻案。呂秋慧表示,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不符,依現行法規可以在30天內向保訓會提起覆審,後續也能向台北高等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呂秋慧進一步指出,儘管謝宜容已遭免職,但還具有公務員身分,不管是機要人員或政務官,未來仍可以再任,但前提是有機關願意任用,首長需要很大的勇氣。

她也提到,「有些人馬上再任,社會觀感真的很不佳」,因此銓敘部考慮到這點,著手提出《考績法》修正草案,將比照懲戒撤職,停止任用1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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