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立委補選|投票所外裝設錄影器材 「監票聯盟」3人被警帶回偵辦|壹蘋新聞網

南投立委補選|投票所外裝設錄影器材 「監票聯盟」3人被警帶回偵辦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南投報導】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補選今天(4日)投票,南投市營盤國小出現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人員,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裝設密錄器,經警方勸離後,又再度進入30公尺內攝影,被警方及選監小組以違反選罷法「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將3名成員帶回派出所,依違反選罷法及刑法妨害投票罪偵辦,最高可處2年徒刑。
南投立委補選投開票所外出現「全民監票行動聯盟」,持名冊紀錄民眾投票、裝設密錄器,已有成員被警方帶回偵辦。民進黨提供
南投立委補選投開票所外出現「全民監票行動聯盟」,持名冊紀錄民眾投票、裝設密錄器,已有成員被警方帶回偵辦。民進黨提供

根據民進黨蒐證發現,這些穿著印有「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背心的人士,上午在營盤國小投開票所外以手機錄影、名冊計票形式,對投票人進行註記,名冊上甚至紀錄高矮胖瘦、衣服穿著、時間等等可辨識的特徵。營盤國小投開票所外還發現暗藏密錄器的花盆,拍攝前往投票的民眾。

藍綠陣營第一時間均發聲明譴責此行為,呼籲檢警盡速調查,毋枉毋縱,全力維護南投的乾淨選風。

南投市營盤國小投開票所外的花盆暗藏密錄器。民進黨提供
南投市營盤國小投開票所外的花盆暗藏密錄器。民進黨提供
「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人員持名冊,在投開票所外紀錄投票人的特徵。民進黨提供
「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人員持名冊,在投開票所外紀錄投票人的特徵。民進黨提供

南投縣選委會表示,今天截至目前投票大致順暢,唯南投市第37投開票所及第38投開票所(營盤國小),有自稱監督聯盟人員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裝設錄影器材攝影,經警方勸離後,其中38投開票所的人員,又再度進入30公尺處攝影,似有違反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由選監小組及警察帶回光明派出所處理中。

中興警分局表示,警方於中午12時30分接獲報案,抵達第38投開票所後,發現有1名民眾將攝影器材放置花盆內,經主任管理所指揮警衛人員制止不聽,遂將該組攝影器材及相關計票名冊查扣,將該民眾及其2名同伴共3人帶回派出所,依刑法妨害投票罪偵辦。

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5000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47條則規定:「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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