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奔喪屏東女大生 累犯男更裁遭羈押禁見|壹蘋新聞網

酒駕撞死奔喪屏東女大生 累犯男更裁遭羈押禁見

檢方抗告成功 法院認定有反覆犯罪、逃亡之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屏東報導】屏東縣里港鄉酒駕撞死20歲蔡姓女大生案,25歲累犯詹維凱原獲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抗告成功後,屏東地院今(6)日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認定詹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
撞死人的詹男被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火速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今天下午結果出爐。翻攝畫面
撞死人的詹男被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火速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今天下午結果出爐。翻攝畫面

10萬交保遭撤銷 高院發回屏東地院更裁

回顧案情,詹男2日晚間酒後無照駕駛,行經里港鄉三和路時,撞上騎機車外出買晚餐的20歲蔡姓女大生。蔡女當天因祖父過世返鄉奔喪,未料竟遭遇死劫,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對詹男實施酒測,數值高達每公升0.81毫克。

屏東地檢署認為,詹男10年內曾因酒駕遭判刑確定,且今年6月、7月兩度列入高雄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具有反覆實施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料屏東地院先前裁定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屏東地院重新審理。

屏東地院下午開庭審理後,認定詹男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改裁定羈押。資料照
屏東地院下午開庭審理後,認定詹男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改裁定羈押。資料照

檢方強調再犯風險 法院改裁羈押禁見

屏檢抗告指出,詹男短時間內多次酒駕,這次更造成被害人死亡,原裁定以過去前科與本案情節不同為由,認定沒有反覆犯罪之虞,恐有未盡周延之處;此外,詹男可能面臨重刑,僅以10萬元交保,難以有效確保其到庭。

屏東地院今天重新召開羈押庭後,認定詹男涉犯酒駕致死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原先引發爭議的10萬元交保裁定因此撤銷,詹男後續將在羈押狀態下接受司法偵辦。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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