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遭「夾頸」口鼻出血慘死 台船高雄廠遭勒令停工
移送地檢署追究雇主刑責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昨(21)日10點25分許,高雄市小港區台灣造船公司所僱陳姓勞工於高空工作車作業時,遭尾軸節流罩夾擠頸部,傷者耳口鼻出血,緊急送醫但急救無效。勞檢處當即勒令現場停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移送地檢署追究雇主及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勞檢處當日獲報即派員入場檢查,初步調查研判是雇主使勞工於高空工作車從事撕膜作業時,因未妥善協調現場作業程序,致工作車抬升時,陳姓勞工頸部被夾於船舶尾軸節流罩導致身亡。
高空工作車作業應指定專人指揮監督
勞工局已指派專人協助罹災勞工家屬辦理相關慰助事宜並確保職災補償權益。
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應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高空工作車之種類、容量等訂定包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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