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交通新制! 4縣市標準一次看 車停錯最高罰1200元|壹蘋新聞網

11月交通新制! 4縣市標準一次看 車停錯最高罰1200元

大型重機更便利

記者 綜合報導
【陳怡慧/綜合報導】大型重型機車車主注意!路邊停車規定再有新變化,台中市政府宣布,自11月1日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停車費比照一般機車收費標準及時段計算,車主也可依停車空間選購汽車或機車月票。過去大型重機僅能停放特定停車場及逢甲、勤美草悟道、文心秀泰、台中火車站等部分商圈路邊機車格,如今擴大至全市。不過,新制並非所有停車空間都能停,尤其台中尚未開放跨格停車,車身超出標線或停放位置不符規定,最高恐挨罰1200元。
台中市11月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台中市11月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台中11月起全面開放!機車格1格限停1輛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市府自2024年2月起,陸續於13處路外停車場試辦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今年5月再擴大至特定商圈路邊機車格,考量試辦期間成效及民眾反應,決定11月起全面開放。

依照新制,大型重機停放一般路邊機車格,以1格停放1輛為原則,必須依照現場標示方向停放,車身不得超出格線,也不能斜跨兩格。如果車體較大,無法完整停進單一車格,可改停機慢車停放區,依現場空間採直向或斜向方式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同樣不得超出標線;車主也可選擇停放一般汽車格。

停車費比照機車!汽車、機車月票不能混用

收費方面,大型重機停放台中路邊機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將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及收費時段計費。車主也能依需求購買汽車或機車月票,但兩種票券屬於不同票種,必須按照實際停放的車格類型使用,並非購買一種月票就能通用。此外,這次開放範圍僅限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不包含人行道、騎樓及未經公告開放的其他停車空間。交通局提醒,騎士停車前應先確認現場標誌、標線及收費資訊,避免因誤判開放範圍而違規。

雙北、桃園規定不同!停錯最高罰1200元

目前台北、新北及桃園也已陸續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路邊機車格,但各縣市在開放範圍及停車方式上仍有差異。

台北市自10月6日起開放約6.3萬格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免費機車格原則上不適用,車身較長者可斜向跨停2格,收費為計次40元、計時每小時20元,每日上限100元。

新北市自7月1日起開放約1.6萬格路邊收費機車格,板橋、新店部分免費車格也納入開放範圍,停車費每4小時30元,車身較長者同樣可跨停2格。桃園則自4月1日起開放全市公有路邊收費及免費機車格,原則上一車一格,車身較長最多可跨停2格,費率比照一般機車。

大型重機停放一般路邊機慢車停放區,可斜向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同樣不得超出標線。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大型重機停放一般路邊機慢車停放區,可斜向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同樣不得超出標線。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台中與雙北、桃園最大的差異,在於台中一般機車格不允許跨格停放,車身過大必須改停機慢車停放區或汽車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或車種不符合規定,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大型重機停車新制!4縣市規定一次看

開放時間、停車方式、收費標準完整比較

台北市 10月6日起
開放範圍
約6.3萬格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免費格不開放。
停放方式
允許斜向跨停2格,車身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
計次40元;計時每小時20元,每日上限100元。
特別規定
限時格前20分鐘免費,21至40分鐘收40元,超過40分鐘屬違規。
新北市 7月1日起
開放範圍
約1.6萬格路邊收費機車格,另開放板橋、新店部分免費格。
停放方式
車身較長者可斜向或跨停2格,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
每4小時30元,免費格不收費。
特別規定
其他行政區免費機車格,原則上仍禁止大型重機停放。
桃園市 4月1日起
開放範圍
全市公有路邊收費及免費機車格均開放。
停放方式
原則1車1格,車身較長者可斜向跨停最多2格,不得超線。
收費標準
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及收費時段。
特別規定
不必區分收費或免費機車格,均可依規定停放。
台中市 11月1日起
開放範圍
全市公有路邊機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
停放方式
原則1車1格,不可跨格;車身較大可改停機慢車區或汽車格。
收費標準
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及收費時段。
特別規定
機慢車區可直向或斜向停放,但不得超線;人行道、騎樓不開放。
四都最大差異

● 開放範圍:台北、新北以收費機車格為主;桃園、台中涵蓋免費機車格。

● 跨格停車:台北、新北、桃園允許最多跨停2格;台中一般機車格限定1車1格。

● 台中替代方案:車身過大無法停進單一機車格,可改停機慢車停放區或汽車格。

違規停車最高罰1200元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或車種不符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四縣市均適用。

資料整理:各縣市政府公告及交通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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