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首宗「搓湯圓」賄選 現任里長遭起訴求處5年重刑
拿40萬要人退選「你4年後還能用」
【記者江孟謙/桃園報導】桃園檢調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平鎮區現任某莊姓里長,為了能順利連任,意圖行賄有意參選且具備候選人資格的藍姓里民,要求他放棄參選,暗示「假如有文宣做下去了,沒關係你4年後還能用」,不過藍男不為所動,桃園調查處上月29日查獲2人會面,案經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求處莊姓里長5年重刑。
據了解,莊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得知藍姓里民也有意參選後,上月23日前往藍男住處,意圖拿出30萬元現金,希望補償文宣、廣告費,讓藍男退選,還稱「這些你下次可以用」、「你下次還有選的話,當作我先贊助你」並要求不要聲張。
土地公廟前起誓「我4年後絕不參選」
藍男並未允諾,莊姓里長仍不放棄,上月29日又約出藍姓里民,並在電話裡稱「我就對著土地公講話,只要你讓我,我發誓4年後絕不參選。」兩人在土地公廟前碰面,莊男拿出預備的40萬現金,但遭藍男當面拒絕。
現任里長辯「40萬為了買股票」
早已掌握線報的調查官見時機成熟,將2人依現行犯逮捕,後來藍男無保請回,莊男則是以30萬元交保。偵訊時,莊男供稱「40萬元是為了買股票,只是剛好放棄機車內。」「不知道選前給錢違法,我太天真了!」檢察官認為莊男無悔改之心、犯後態度不佳,案經桃檢13天偵查終結,求處莊姓里長5年重刑。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