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款14萬餘元逾期未繳 進口車被查封拖吊火速清償|壹蘋新聞網

欠稅款14萬餘元逾期未繳 進口車被查封拖吊火速清償

積欠60餘筆罰鍰與稅款 跨機關聯手發揮威嚇力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新竹報導】一位民眾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處罰鍰,另開設多家獨資商號而滯納娛樂稅及營業稅,罰鍰及稅捐累計60餘筆,合計約14萬餘元,均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透過跨機關合作,掌握其外下出廠5年內之進口車輛停放地點後,隨即依規定進行車輛查封、拖吊,該位民眾獲悉後火速繳清所有稅款。
進口車被查封拖吊,民眾火速繳清積欠稅款。新竹分署提供
進口車被查封拖吊,民眾火速繳清積欠稅款。新竹分署提供

執行存款仍不足清償 跨機關查出座車停放地

新竹分署表示,一名民眾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處罰鍰,另開設多家獨資商號而滯納娛樂稅及營業稅,均逾期未繳納,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新竹縣、市政府稅務局及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等陸續移送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其滯納之罰鍰及稅捐累計60餘筆,合計約14萬餘元。

新竹分署受理分案後,積極查調該義務人之財產狀況,依查調資料依法執行義務人之存款,惟仍不足清償其滯納之罰鍰及稅捐。嗣新竹市稅務局於掌握義務人出廠5年內之進口車輛停放地點後,隨即通知承辦人員偕同前往,當場依規定進行車輛查封程序,將車輛拖吊至新竹市公有拖吊場。

驚覺愛車遭查封拖吊 翌日主動全額繳清

該位民眾於知悉車輛遭拖吊後,隨即洽相關單位了解情況,於得知車輛遭查封之原因後,主動聯繫新竹分署承辦人,於查封翌日至新竹分署繳清其滯納之罰鍰及稅捐共計14萬餘元,最終始得以領回其愛車。

新竹分署表示,為改善交通安全,維護用路人權益,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針對滯欠使用牌照稅、交通違規罰鍰及國道通行費等案件加強執行。提醒民眾,如有滯欠前揭費用應主動繳納,勿心存僥倖,以免名下所有財產遭強制執行。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