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楊姓男子(39歲)和張姓同事2024年9月4日傍晚在龜山區友人住處喝哂聊天,期間張男因工作問題對楊男多所數落責備,甚至作勢以酒瓶毆打;楊男惱羞成怒之下自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朝張男頭部揮砍,張男以手阻擋,手部被砍了一刀,但逃跑時遭物絆倒,楊男又朝其頭部揮砍,受有左頂骨開放性骨折、左手腕頂骨開放性骨折、左手掌深度撕裂傷、右前臂撕裂傷,幸及時由在場友人送醫救治而撿回一命。

楊男辯稱,當時一直遭對方數落,還遭對方出打毆打、拿酒瓶攻擊,才會去廚房拿菜刀反擊,只是拿刀亂砍,並沒有砍對方的頭,亦未想要殺對方的意思等。

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僅因不滿對方之責備及行為,竟持菜刀朝張男頭部揮砍2刀,致被害人受有左頂骨、左手腕骨折,又其餘因防禦而遭劃傷之傷勢亦分別深及肌肉筋膜層、肋骨上緣等情,其行為應予非難;且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等情,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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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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