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本案源於民眾檢舉,指稱三峽區一處砂石場暨預拌混凝土製造廠近期有大量異常車輛進出,疑似違法收受及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專案小組隨即展開現地蒐證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多輛砂石車司機未依規定隨車攜帶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部分司機甚至持有其他場區聯單,實際卻將土方載往三峽砂石場,疑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規避查緝。
進一步追查發現,這批廢土來自新北市新店區一處住商大樓新建工程,警方查出,土方運輸承包商某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建商收取約2161萬元土方處理費,卻未依約將土方運往政府核准的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反而將土方載往三峽砂石場處理,藉此省下約550萬元合法處理費用;另一方面,又將土方出售給砂石場,再賺取土方料費,形成「建商收一筆、砂石場再賺一筆」的兩頭獲利模式。
警方統計,自今年4月起,相關業者累計以267次運輸將7000多公噸營建剩餘土石方載往三峽違法堆置。為躲避查緝,土方承包商與砂石場甚至另行簽立「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企圖將違法堆置行為包裝成合法的材料暫置,藉此規避《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責任。
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於7月上旬掌握具體犯罪事證後,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相關工地、砂石場、建設公司及運輸車行等處同步搜索,拘提砂石場羅姓負責人、土方開發公司林姓負責人、運輸業者及多名砂石車司機等人,共計17人到案。
警方搜索現場並查扣工程合約書、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土石方進貨統計報表、應付帳款明細表等財務資料,以及電腦、手機等關鍵證物。經初步清查,相關集團涉嫌違法處理的土方量達7000多公噸,非法獲利逾2700萬元,全案警詢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持續追查不法金流及相關共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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