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景福派出所警員昨天傍晚17時2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桃園區三民路發現一輛雙載機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立即上前攔查。騎乘機車的張姓男子(41歲)向警員表示未攜帶證件,自報身分資料提供查證。
警員進行身分核對時,發現資料照片與張男外貌明顯不符,當場察覺有異。張男辯稱自己先前發生交通事故致腦部損傷而記憶受損,連自己的身分資料都記不清楚,並請後座同事作證。
張男的同事在一旁協助說明,試圖佐證張男所言不假。然而警員持續深入比對相關資料後揪出張男因案遭發布3條通緝中。同事得知當場傻眼,連忙表示只知道張男外號叫「瘋狗」,其餘背景並不清楚。警員隨即逮捕張男,並依法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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