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關竹圍分關黃姓課員(45歲)負責辦理竹圍分關遠雄快遞專區X光儀器檢查區進口貨物之分估、查驗通關業務;由於2022年10月13日起,大批走私的IQOS電子菸草成功通關,經內部清查執檢影像時,發現有大量電子菸草居然可以通過X光機,核對日期發現幾乎是黃姓課員執勤時段;甚至連X光機出現異常影像,黃卻未拉下貨品進行人工開箱查驗,顯有縱放嫌疑,因此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經追查發現,黃姓課員涉嫌洩漏自己上班班表給多家貨運與報關行業者,讓他們自行安排班機抵台時間,以不實貨品名稱登載上傳申報,黃男則在上班執勤期間加以掩護,總計被查出放行約2萬1千餘條IQOS電子菸草;另清查出黃員2022年9、10月執檢時X光機圖檔點算時,也有至少7萬4600條IQOS電子菸草,因他放水已流入市面,共圖利業者近億元。
案經桃園地檢署依法起訴後,桃園地院認為黃男身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之海關儀檢人員,本應奉公守法,為國家邊境及進口貨物嚴格把關,竟罔顧國家法紀及職務所託,圖一己私利或私人交情,屢屢配合報關業者及私運者,利用其職務之便放行大量IQOS電子菸草,嚴重破壞國家海關查緝之嚴密性、正確性及稅收公平,損及公務機關之廉潔形象,所生危害甚鉅;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依圖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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