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釀悲劇!女開車拋甩趴引擎蓋勸架者害輾斃 桃院判囚7年4月|壹蘋新聞網

感情糾紛釀悲劇!女開車拋甩趴引擎蓋勸架者害輾斃 桃院判囚7年4月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2022年間發生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爭執致死案件。彭姓女子與黃姓女友在路邊爭吵,同行的彭姓男子上前勸阻卻被誤會介入感情;隨後黃女駕車離開,彭女欲開車追趕時,彭男趴附在引擎蓋上阻止,彭女竟強行駕車將其拋飛並遭後車輾斃。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彭女自首且屬「防衛過當,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彭姓女子與黃姓女子為情侶,黃女與彭姓男子為朋友關係;2022年8月12日8時許,彭女和黃女在楊梅區路旁細故發生爭執,彭男見狀為維護黃女,令彭女認為被害人介入他們的感情,雙方因而與發生爭執,黃女則趁隙駕車先行離去;彭女見狀也開了另部車追趕。

然彭男為阻止彭女去追黃女,隨即趴附在車輛之引擎蓋上,並一手抓持該車輛之雨刷。然彭女仍執意駕車繼續行駛,當天8時38分許,被害人自車輛引擎蓋上摔落至道路地面,彭女見狀仍未停留,繼續駕車向前行駛。

約2分鐘後,曾姓男子駕車行經被害人摔落地點,不慎輾壓倒臥於道路上之彭男,致其受有創傷性硬腦膜及蜘蛛膜下出血併意識不清、急性呼吸衰竭、右側肱骨骨折、左側肋骨多處骨折併氣胸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仍於同日14時21分許,因頭胸部及四肢多處外傷併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致腦損傷、多處肋骨骨折、肺挫傷、左側血胸而死亡。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彭女坦承犯行,犯後撥打電話報案,並至派出所通知員警而自首之犯行,且被害人阻止其駕車離去之行為,對彭女應構成屬現在不法侵害之強制行為,彭女駕車離去並繼續行駛,則為刑法第23條前段規定所稱之防衛行為過當,衡量彭女自首、防衛過當等情節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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