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3歲女童...二審仍判3年10月 沒臉見人保母夫妻檔離婚收場|壹蘋新聞網

猥褻3歲女童...二審仍判3年10月 沒臉見人保母夫妻檔離婚收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前年11月時台南市議員盧崑福質詢時踢爆,台南竟有變態保母夫妻檔,3歲女童讓他們居家托育,阿嬤卻發現孫女下體紅腫,最後女童才說被男保母「用手指戳下面、還用嘴巴親」,檢警偵辦後起訴,夫妻檔遭終生撤照並依法開罰,鍾男兩次猥褻犯行,一審判處合併執行3年10月徒刑,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國民黨市議員盧崑福踢爆此案,當時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一定要揪出害群之馬,兩夫妻也被終身撤照。資料照、取自直播網站
國民黨市議員盧崑福踢爆此案,當時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一定要揪出害群之馬,兩夫妻也被終身撤照。資料照、取自直播網站

據了解,女童的父母親在桃園工作,因此把小孩送到台南給阿嬤照顧,阿嬤找到這對保母夫妻檔托育,每周5天全日托,直到假日家屬才接回,時間從2022年11月到2024年9月底止,阿嬤在前年8月發現孫女狀況不對,下體紅腫,以為是包尿布造成,到醫院求診後發現事件不單純,追問下孩子才說出真相。

判決指出,鍾姓男子明知女童年幼,對性行為概念不夠健全,竟為逞一己私慾,趁妻子不在家或不注意之際,在2024年8、9月間於住處客廳,伸手進入女童的內褲裡撫摸下體,同年8月間某日,在住處客廳與女童玩遊戲時,脫下對方內褲並親吻下體;檢警偵辦及法院審理時,鍾男均坦承犯行表達賠償意願,但家屬不願接受和解。

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處鍾男依對幼童猥褻兩罪,各判3年2月、3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3年10月,經上訴二審後仍維持原判,可上訴;南市社會局在前年11月即廢止兩人的托育人員證照登記,最終夫妻倆也在今年2月下旬離婚、各走各路。

一審鍾男判處3年10月徒刑,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維持原判。資料照
一審鍾男判處3年10月徒刑,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維持原判。資料照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