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喊「食有良心」今賣改標過期康普茶 金蘭第四代董座夫婦起訴求重刑|壹蘋新聞網

昔喊「食有良心」今賣改標過期康普茶 金蘭第四代董座夫婦起訴求重刑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曾在媒體上宣傳自家生產的康普茶產品時說:「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的金蘭食品第四代鍾淳仁涉嫌和妻子販售過期及竄改有效期限康普茶,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起訴,並痛批鍾男為貪圖不法利益、漠視大眾之食品安全,可見其「食」裡面的「良」字亦已蕩然無存,請求量處重刑。
檢調人員到場稽查清點。桃園地檢署提供
檢調人員到場稽查清點。桃園地檢署提供

金蘭食品第四代鍾淳仁和林姓妻子共同創辦松樹角公司,卻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

復將已過期之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更將已逾期之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 750ml」、「繽紛派對 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達275萬3,556元。

 

 

查扣逾期產品及添加物。桃園地檢署提供
查扣逾期產品及添加物。桃園地檢署提供

案經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經蒐證完備後,即會同桃園市衛生局等單位在今年4月1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松樹角公司、執行搜索,並扣得犯案使用之噴碼機、香蕉水及相關逾期及改標之康普茶產品等物,檢察官訊後認鍾、林2人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分別諭知具保100萬元、30萬元。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認鍾、林2人涉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2人係長期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為業,鍾男更曾在媒體上宣傳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等語,竟為貪圖不法利益,視消費大眾之食品安全為無物,可見渠等「食」裡面的「良」字亦已蕩然無存,罔顧廣大消費者之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爰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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