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逆子違保護令打死老母縱火燒宅 國民法官法庭判囚25年
縱火燒遺體燒 燒冥紙點瓦斯欲毀透天厝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郭姓逆子因家暴案入獄服刑出獄後,無視保護令賴在家裏,去年2月下旬與郭母起衝突,不僅持銳器刺傷母親、摀住口、鼻致窒息死亡,竟縱火燒毀母親遺體,打開廚房瓦斯爐欲引爆透天厝。案經警方將畏罪潛逃的郭男緝捕到案送辦,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判處郭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
違保反護令返家居住 爆發衝突釀人命
判決指出,郭姓男子(39歲)因家暴案入獄服刑後,經桃園地院核發保護令,裁定其需於2014年2月20日出獄後遷出其母的透天厝,並需遠離郭母至少100公尺,有效期限至2015年6月18止,惟郭男在出獄後拒絕搬遷,仍賴在家裏。
去年2月下旬,郭男疑與母親發生衝突,竟持銳器朝母親心臟部位刺去,郭母閃躲後左上臂被刺傷,然郭男仍不罷手,重擊母親下腹部後再猛擊頭部,復摀住其母口、鼻,致因腦髓損傷及窒息死亡。
多處點燃冥紙衣物焚家 逃匿冒名簽收單據
而為掩飾罪行,郭男竟把母親遺體抬到3樓神明廳點火焚燒,再由上而下,分別在3樓、2樓、1樓點燃冥紙、紙張等縱火,甚至在1樓廚房打開瓦斯爐燃燒抺布等物欲引火爆炸燒毀母親遺體及住處,還好鄰居發現郭家冒出火光,通報119趕來撲滅火勢,然郭男逞凶後逃逸無蹤。
郭男畏罪潛逃,一度由中壢火車站購買往花蓮的車票,然中途在礁溪下車,並搭車到台北,再轉搭國光客運前往台中等地,去年2月23日晚間,郭男在臺中某眼鏡行消費付款時,於店家收據存根聯姓名欄偽簽「泰豪」姓名並交還店家;2天後晚間返回桃園,投宿在中壢一家旅館時為警方循線逮捕到案送辦。
國民法官法庭認非殺人 仍重判25年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綜合現場跡證、證人證詞及法醫鑑定成果後指出,郭男主觀上具有傷害母親身體之故意,但依現有證據無從認定係以刺擊心臟為目的下手,亦無法排除係基於傷害故意持續施暴,並非殺人罪,乃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4月、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0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全案可上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