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第一起案件發生於鳳山區中山路某飲料店,業者表示於2日晚間接獲網路訂單,訂購38杯飲料,約定於今日中午送至鳥松區中正路一處地址,惟外送人員抵達後無人應門,聯繫訂購電話後,對方表示並非本人下單,店家因此損失新臺幣1,330元。
隨後,鳳山區維新路另一家飲料店亦接獲兩筆大量飲料訂單,共計126杯,約定送往相同地址,惟送達後同樣無人收貨,聯繫訂購電話後亦獲告知非本人訂購,店家損失新臺幣6,310元。
警方初步了解,兩家飲料店的網路訂購系統均可由第三人自行輸入姓名、電話及送達地址完成下單,因此目前尚無法確認實際下單者身分。警方除協助了解案情外,也向店家說明相關法律權益及後續處理程序。
鳳山分局表示,警方已向兩家店家說明相關法律權益,家店家均表示暫不提出告訴。警方提醒,民眾切勿惡意下單或冒用他人資料戲弄商家,若經查證係故意以詐術使店家製作商品,致生財產損害,相關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另店家亦得依法於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或循民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警方呼籲民眾應秉持誠信消費,共同維護良好交易秩序。
針對近期迷客夏線上點餐平台發生顧客電話遭冒用下單,迷客夏於接獲通報後,已立即透過「你訂」針對相關異常帳號進行停權處理,並同步展開內部查核。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門市正常營運,後續將調整線上點餐平台機制,以強化訂單管理並降低類似事件發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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