頎邦科技公司吳姓董事等人涉嫌於105年至108年間,以違背職務之方式侵占公司資產,案經新竹地檢檢察官黃依琳昨天於盤後指揮新竹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公司、住處等相關處所共5處,並通知王姓、蘇姓、曾姓、田姓、蔡姓、吳姓、羅姓被告等7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另扣得手機、筆記型電腦、相關會議資料及存摺等物。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7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公司法第9條及商業會計法等規定,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吳姓董事交保3,000萬元、羅姓被告2,000萬元、田姓被告100萬元、蔡姓被告100萬元、王姓被告50萬元、曾姓被告50萬元、蘇姓被告30萬元。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方將持續積極調查相關事證,儘速釐清案情、查明真相,並依法妥適偵辦,以維護公司治理、證券市場秩序及投資大眾權益。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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