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中聯廠長失敗 法官裁定加保100萬!檢當庭提抗告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涉隱匿致癌物,昨天再度前往中聯公司搜索,再次帶回先前獲100萬元交保的中聯廠長陳明榮等人。檢察官訊後認陳明榮涉犯食安法罪嫌重大,並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中地院今(23日)召開羈押庭,裁定陳明榮加保1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察官不服,已當庭依法提起抗告。
台中地檢署為進一步釐清中聯公司於發現原料、製程及產品異常後之處置情形及相關人員責任,昨天再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隊前往中聯公司,針對中聯廠長陳明榮、精油課江姓襄理及品研課副課長陳建龍等3人執行搜索,並帶回陳明榮等12人。
其中,陳明榮在本月9日的第一波搜索行動中獲裁定100萬元交保,陳建龍60萬元交保。
檢察官訊問後,認陳明榮、江姓襄理及陳建龍等3名被告均涉犯食安法罪嫌重大,陳明榮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江姓襄理具保100 萬元、陳建龍加保為100萬元。
台中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陳明榮加保1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認陳明榮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已當庭依法提起抗告。
台中地院表示,陳明榮經法官訊問後部分犯罪嫌疑重大,但是否屬於「食品業者」檢察官未盡舉證義務,難認該部分陳有犯罪嫌疑,且陳前經檢方交保,配合檢調偵辦,另涉犯為法定刑2年以下徒刑之罪,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證人都已經檢警訊問、查扣,難認有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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