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是在今年3月20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李傅中武及妻子娘家等被告住處,漏夜訊問後隔天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諭令李傅中武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妻子林金俐300萬元交保,其餘親屬以10萬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起訴指出,李傅中武自民2010年12月25日起今年3月20日連續擔任北市議會山地原住民市議員,林金俐為李傅中武妻子,且為議員辦公室執行長,綜理議員辦公室的人事及財務事宜,林金俐胞姊林金鶯係則負責財務,其餘擔任助理的還包括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妻舅林金生與妻子周彩紅等。

檢調查出,李傅中武擔任議員期間,與執行長妻子林金俐明知未實際聘用岳母、外甥及友人游仁貴,竟由親友協助開立或提供銀行帳戶充當人頭助理,自2010年至2020年間向市議會詐取576萬3274元助理費。離譜的是,李傅中武先以支付游男協助處理選民紅白帖車馬費為由,說服游男配合開立銀行帳戶作為受領車馬費使用,該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則由林金俐保管,事後,嗣游男改變主意不願領取車馬費,李傅中武夫妻仍未返還游男帳戶存摺及提款卡,仍以游男等人假助理名義申請助理費。共576萬3274元。 

起訴還指出,李傅中武夫婦還將妻弟林金生、弟媳周彩紅擔任助理的的薪資「低薪高報」,2人實際每月只領為1萬元至1萬5000元、2萬9100元或3萬9000元不等,卻申報為2萬9000元至6萬元不等,共詐得400萬7807元助理費,總計詐領公費助理費977萬1081元。

檢察官認為,李傅中武與林金俐夫妻是全主謀,詐領時間長達15年多,金額近千萬元,情節嚴重,但考量李傅中武夫婦及親友7被告均自白認罪有悔悟,且犯後態度良好。且李傅中武已將犯罪所得977萬1081元全數繳清,因此建請法院對李傅中武夫婦減輕其刑;至於5名親友均因基於親情、人情觸犯法律,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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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家族詐千萬助理費 議員李傅中武500萬交保